| 1. 活动时间: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1月30日。 |
| 2. 成功申领礼品卡后,相关信息将会发送至用户账户,请在“我的凡客——交易管理——礼品卡”中查询。 |
| 3. 礼品卡持卡人通过凡客诚品官网(www.vancl.com)购买产品时,输入礼品卡号及密码后,即可享受购物满111元直减11元的优惠。 |
| 4. 在任何情况下 ,该礼品卡不允许折换现金,且不记名、可转让、不挂失、不可重复使用,每个手机号码活动期间仅限领取一张。 |
| 5. 本礼品卡所有注册用户均可使用,有效期至2011年12月15日。手机平台用户不可使用该礼品卡。 |